我曾经逃脱康生的暗杀

陈复生(1911-2013),原名陈湖生,江西泰和人,1929年参加红军,经历过中央苏区反“围剿”、长征,曾担任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科科长、延安保安处侦察部长,晚年任公安部劳改局顾问。
1938年的延安,经过近3年的努力,陕北根据地进一步扩大和巩固,成为全国人民,特别是热血青年向往和追求的革命圣地。
1935年底,红军又成立了方面军保卫局,我任一科科长。1936年夏季撤销了方面军保卫局,成立了西北保卫局,周兴当局长,我任红军工作部长。
这期间,二、四方面军都已到达陕北根据地。中央决定成立方面军司令部、政治部和保卫部。司令员为彭德怀,政委任弼时,政治部主任杨尚昆。
不知什么原因,杨主任当时对我说:你跟我到前方方面军保卫部去工作,不然你会犯错误的。于是我带了龙飞虎、黄天祥、黄赤波、李月波、冯行盛、沈开泰等随杨主任到了前方。我负责保卫部的工作。
工作一段时间以后,延安抗日军政大学成立,我向杨主任提出了要求入学,并推荐十五军团保卫部长杨奇清接任我的工作,得到了杨主任的批准。
然后,我先到保安县找到朱总司令,说明了我想学习的愿望。朱总司令给我写了一张介绍信,我于1936年底到抗大学习,先在二队,后到一队,任十组学习组长。
也就在我进抗大的时候,西北保卫局(在保安)撤销,在延安建立了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
1937年5月,我从抗大毕业,又被安排在保安处工作,先任侦察部长,后在执行部负责。在执行部负责时,未给我下命令。
到1952年“三反”给我定罪时,说我那时是副处长。但那时的保安处负责人从未宣布过此项任命,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到保安处工作,是两方面原因凑成的,一是当时国民党要派一个高级考察团到延安,其警卫人员都是团以上军官。为掌握他们的活动情况,我方也决定抽一批保卫工作骨干作“招待”和警卫工作。
在这情况下,博古调我到了保安处(博古当时负责什么工作,他为什么调我,我不知道)。
二是当时保安处侦察部长犯了经济上的一点错误,被调离了保安处,所以我一去就任侦察部长,当初,杨尚昆带我到前方,就是不希望我在保安处工作,可转了一圈,我又到了这里。
结果,被杨尚昆不幸而言中,没多久,我就进了监牢。
1938年3月间,延安的陕北公学里来了三名颇为与众不同的学员,一男二女,男的张醒,已是38岁的人了,身体有残,缺一支胳膊。一个女的30岁左右。另一个女的只有20岁的样子。
据地下党的可靠情报反映,张醒是黄埔军校第六期毕业生,是托洛斯基派山西分委书记,在山西的公开身份是阎锡山手下的一个军长;年岁大的女人原是项英的爱人,1934年10月中央红军离开苏区时,将她留在苏区坚持斗争,后被捕叛变,投敌后和国民党一名特务结了婚。年轻的女人是胡宗南手下的一个宪兵队长的老婆。至于这三个人为什么一起来延安,情况不明。
根据地下党提供的情报,保安处侦察部(当时的部长是布鲁,我已到执行部工作)立即逮捕了这三个人。审问时出了麻烦,张醒一言不发,一字不露,布鲁性急之下,用电话线给他通了电。这一下,他更是顽固对抗到底了,押了他一个月的时间,什么情况也没了解到,搞得布鲁毫无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将张犯交执行部审问。
鉴于前面工作的教训,我对张犯采取了迂回的战术,用软化的方法套取口供。
恰好,我保安处邮政检查科长周越华也是黄埔六期毕业的学生。我首先通过周越华摸清了黄埔六期毕业班的情况,然后有意增加与张醒接触的机会。提审他时,我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而且一概不涉及他的案情,只谈一般的情况、到延安后的看法等无关紧要的问题。为了表示对他的关心,有时我故意装成兴奋的样子,搞点菜饭给他吃。
时间一长,张犯不仅放松了对我的戒备,而且急于想进一步摸清我的身份。在一次谈话中,他突然问我:“陈部长,我过去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你?”我心中一喜:我和你周旋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是要你先说出这句话。但我表面上装得一切了然的样子,说:“当然见过,你不是黄埔六期的学生吗?你在高年级队,我年岁小,在低年级队。”“那你老弟怎么到了这里?还混得不错呀!”张醒又试探着问我。“老兄取笑了!我是被俘过来的。你知道四次围剿吗?当时我在陈时骥师长(国民党的59师师长)手下当一名团副。唉!那一仗太倒霉了,52师、59师全让人家吃光了,陈师长、李明师长(敌人52师师长)都被俘虏了,我们也一样,好在我上学时认识这边几个人,又年轻,所以过来后对我还算信任。”说着,我又把身上藏的59师团副的符号给他看了一下。
我这一番绘声绘色、连蒙带骗的谈话,真的把他唬住了,他很相信我过去的经历。于是他开门见山地要我救他。
我又给他演戏了。脸上露出非常为难的神色:“张兄!不是我不帮忙,太难了,上头说你的案子非常大,可我也不知到底是什么情况,我说了哪算哪!”
就这样,张醒决定向我谈他的情况,并要我对天发誓,为他保密。这对我当然没什么难的,答应就是了。
于是,张犯把他的几重身份——托派山西分委书记、晋军高级军官、特务等都告诉了我,并初步讲了他们来延安的目的。
在谈到托派情况时,他颇为得意地说:“你们这里的高级人物也参加我们的组织!”“谁?”我漫不经心地问了一句。“康生就是。他1930年在上海让国民党给逮住了,捕后就参加了托派。”“你这消息大概不准吧?他现在可是共产党中央的社会部长啊!”“没错,是张慕陶亲口告诉我的。”
张慕陶当时是中国托派的头子。张醒的话使我有点愕然了。但我还是将信将疑。
对张醒的审理有了重大突破,下一步的工作就是进一步审问他带来的其他特务的情况了。
我怀着兴奋的心情向我的直接领导全面汇报了工作进展的情况和张醒的口供,包括他讲的有关康生的问题。我的这一做法是严格执行保卫工作纪律的,不越权,不越级,坚决服从直接上级的领导。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人在没有向任何中央首长汇报的情况下全盘托给了康生本人。
对于他为什么这样做,我不清楚。也许他的做法有其道理,但康生……
倒霉的当然首先是张醒。就在我向顶头上司汇报以后,张醒很快被秘密处决了。至于究竟是什么时间,由谁执行的,我至今也不知道。
我是从张醒的两件东西确定他已被杀这一事实的。张犯有一副毛朝外的皮手套(在延安这种手套是很罕见的)和一件高级皮大衣。有一天,这两件东西却出现在我的那位领导住的窑洞外的院子里,物在人无,事情是非常明显的。
后来阎锡山还专门来电,向保安处要张醒这个人,复电是,延安无此人。
围剿”、长征,曾担任红三军团保卫局侦察科科长、
康生
张醒死后,康生的魔爪伸向了我,可在大祸临头之际,我却毫不知晓,没有任何思想准备,康生使我一下子掉进他设下的陷阱之内。
1938年7月28日,即在我审完张醒案件的一个月后,康生突然大驾亲临,来到保安处,亲自找我和黄赤波、汪孝忠向他汇报工作。
这是我和康生第一次见面,因他刚从苏联回到延安(1937年11月)。过去,我从未在他的领导下工作过,实在不知道这位“马王爷的三只眼”。可是,他对我的情况却了如指掌。
“汇报”是在保安处的一间大窑洞里进行的,只有黄赤波、汪孝忠和我在场。
稍微寒暄几句以后,谈话进入正题。但都不是我们向康生汇报,而是他对我们进行审问式的询问,当然一开始态度还是颇为“和善”的。
“湖生,听说你长征前就到保卫局工作了?成绩不小嘛!好啊!”我微微一愣,不知怎么回答。只好把我的简历向他简单讲了一下。
“现在工作怎么样啊?听说你们不太安心保安处的工作,要求调走?”
“小辫子”抓得很准,我们确实有这种想法。说实话,我们对顶头上司的领导作风和水平不怎么服气,与他合作得也不太好。除了有工作向他汇报之外,平时很少到他那里去。另外,从个人利益考虑,在保安处提拔的机会太少。基于这两种考虑,我和黄赤波都要求过调出保安处,汪孝忠可能也提过这种要求。所以,我只好老老实实承认:“是!我是想调出去。”
“这就不好了嘛!都是老同志了,怎能不以革命利益为重,搞小集团活动呢?”
从不安心工作一下子升到“小集团活动”,康生实在是善于“上纲上线”的老手。
我的火儿腾地升了起来:“首长,我们要求调动工作是事实,可没有什么小集团活动啊!”康生的态度也严厉起来:“你们几个不服从领导,一起要求调动,还一块打麻将、赌博,你说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不是小集团是什么?!”
看来,有人告了我们的状,而且到了非常“详细”的地步。
当时,我们在休息时确实打过麻将,谁输了就拿津贴费到街上买个西瓜大家吃,连这点事康生都知道了,并作为“小集团活动”的证据拿了出来,我当时气得脸都变色了。但我不知道,这正是康生所希望的。
“好了,这件事不用说了,你们交待一下贩卖大烟的违法活动吧!”康生以不容置疑的口吻给我们扣上了“小集团”的帽子,马上又端起了一顶更大、更可怕的帽子。
这一下,我简直气疯了。
原来,贩卖大烟确有其事,我是知道的,但和我并无关系。
当时,为了侦察工作的需要,保安处在延安城里设了几个联络点。一是在延安大街西南处开设一个修表店,由王化开负责;再就是开办了陕北饭店,由杨原珍负责。
延安保安处侦察部长,晚年任公安部劳改局...开办饭店的钱是周兴从公家银行借的。因主要精力用于侦察工作,加之缺乏经验,管理不善,使饭店赔了本,无法还银行的借款。因此,保安处负责人擅自批准用特别费派人到陕西、三边地区去买大烟,回到延安地区卖。这时我还在抗大学习,没到保安处。
1937年4月,仍是这个领导又指使杨原珍派人跑第二趟。我5月份到保安处,派的人已走了一个多月。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才回来。结果在延安出售时,被延安市政府发现,追查此事,追查到了陕北饭店,当时,我已在侦察部负责,所以成了陕北饭店的直接上级。保安处这个领导害怕承担责任,就往我身上推。
由于事情的前因后果大家都清楚,而且在当时那种严峻的斗争情况下,在经济条件极端艰苦的形势下,大家一致认为,这么做是为了工作,加上延安市政府追查后也没对我们怎么样,所以我对此事既没承认是我决定做的,但也没把真相都向别人讲清楚。这一点当事人心里自然清楚。可现在康生却把这件事拿出来。我心里一下子明白了。这是串通起来要陷害于我,是找“茬儿”来了,怪不得康生第一次找我们谈话,我们的负责人却不参加。
我强压着怒火回答康生说:“我没有贩大烟,而是××干的,他自己心里清楚,也应当向你汇报清楚!”“这么说,是我没调查研究喽?”“这是有人混淆是非,颠倒黑白!”我几乎是喊起来了。
“啪”的一声,康生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指着我的鼻子叫道:陈湖生,你有错不认,还反赖别人,你这是反政府、反党、反领导!”
陈复生(1911-2013),原名陈湖生,江西我一看他这副样子,身不由己地也把胳膊抬了起来,可我的手没拍到桌子上却从空中拍向了他的脸部。当然,并没有打着他,只是险些把桌子撞翻。
我确实太莽撞了,太年轻了,太受不得委屈了。我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康生给我扣的帽子提供了“最真实的证据”,而且罪加一等,殴打领导!
结果是不难想象的:两个小时以后,即下午1时,我、黄赤波、汪孝忠全被拘捕了。
从此以后,我的党籍也就稀里糊涂地丢掉了——没有人向我宣布过开除我的党籍。
我们被抓起来以后,我被押在延安市公安局管辖的一间牢房里。黄赤波、汪孝忠被押在另一个地方。后来知道,他们只押二三天就被放了。我却是生死未卜了。
我住的牢房,只是牢,而称不上是房。它只是西山上一个土地小庙,1米宽,2米长。当我住进这小小的洞府后,头脑才真正冷静下来。
我把这前前后后的一切想了又想,才真正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我明白,无论我有没有想调动的问题、贩卖大烟的问题,也无论我的态度是好还是不好,这场厄运都将降临到我的头上。
根子就在康生是否被捕过,是否参加过托派,如果是真的,我必死无疑;如果不是,也许还有生还的希望。但想到康生他们秘密XX西路军回来的红军干部的情景时,我又彻底泄气了,生存的希望似乎立即破灭了。
我回想起参加红军后近10年的经历,觉得自己对党忠心,问心无愧。我也想起在特务营时被左倾路线错误杀害而牺牲的许多,又感到自己的处境实在无所谓了。但想起彭总、滕政委,张纯清局长、袁国平主任、罗瑞卿局长等许多首长和战友时,却涌起了一股酸楚之情,我多么希望还在这些首长的领导下继续和战友们并肩战斗啊!尤其是想到我的妻子、女儿,更是揪心的疼痛。
我的妻子薛玉兰,是红四方面军的长征干部,刚刚19岁,我们结婚才一年多。我的女儿陈瑛(小玉)刚刚出世一个月。如果我永远离开她,她们不仅失去了丈夫,父亲,搞不好还要背上一个反革命家属的黑锅。
我好像一下子老了许多,似乎第一次懂得什么叫思考,什么叫痛苦。
被关了一个多月后,我的不幸的预感被证实了,康生决定暗杀我。无论是这个消息本身,还是消息来源都使我感到异常愤怒。
那是初秋的一个下午,我的爱人薛玉兰来到关押我的西山上“探监”。她面容憔悴,神色惊慌,一见面就说:“老陈,不好了,他们可能要杀你!”
“你怎么知道的?谁告诉你的?”我这时倒没有恐惧的心理,只想证实一下消息的可靠性。“是××说的。”“是他?”我的脸上露出了疑惑的神色,我怀疑××是否知道,而且知道了又怎么肯告诉我的家属呢?
妻子说:你被关起来以后,××就没安好心,那天,他想欺侮我,我坚决不干,骂了他几句,他就狠狠地说:‘陈湖生活不了几天了,你还守着他!看你还能守几天!”“卑鄙!无耻!”我只觉得热血翻涌,恨不得立刻把那个落井下石的流氓抓过来痛打一顿。
“老陈,别想那个坏家伙了。你还是快想想办法吧!你不是认识好多首长吗?赶紧写个信告诉他们,说不定还来得及。纸笔我都带来了。”
这时,随同她一起上山来的那个十几岁的小战士坐在洞外正打瞌睡,我们的谈话他根本没听。我明白,这一定是我的老战友王卓超在为我们创造条件,他现在正是延安市公安局长。于是,我赶紧用妻子带来的纸和笔匆匆写了三封信。一封给彭德怀,一封给滕代远,一封给罗瑞卿,他们都是非常了解我的三军团的老首长,信由薛玉兰带走了,我相信,带到首长那里是没问题的。但首长们忙什么呢?有时间吗?管得了康生的事吗?我又过起了胡思乱想、惴惴不安的“洞府”生活。
消息终于来了,这次不是小道消息,更不是以妻子的屈辱换来的消息,而是罗教育长(当时罗瑞卿任抗大教育长)亲笔给我写的一封六页纸的信。信中说,首长们都收到了我的信,都很关心我的问题,要求我正确对待这件事,要相信党,相信组织,也要反省自己的缺点和错误。信中明确告诉了我,滕参谋长(滕代远当时任军委参谋长)已给康生、XX打过电话,告诉他们:“陈湖生工作有成绩,有功劳,你们不能随便伤害他的生命,他的问题由中央来解决。”
我不由得又想起许多往事。
为了侦察白月花,袁国平、张纯清亲自交给我4块白洋(实际上是批准我以任何方式接近女特务)的情景,想起韦杰把我从炮弹坑里挖出来、在长征路上两次给我送马的情景,想起陈赓果断命令我带队冲杀的情景…
我想,如果我们的同志都如此信任,不贪功诿过,不互相猜忌,互相折磨,我们的事业将是多么兴旺发达啊!
由于首长的亲自干预,我的命保住了。但是“死罪饶过,活罪不免”。康生、××又把我从延安市公安局那里提出来,送到清凉山高等法院寄押。这实在是高明之极的整人办法。
“寄押”,代押之意也。就是说,人还是保安处的人,只要高等法院代为看押,而高等法院无权过问我的案子。
说它“高明”,就在于这个方法省了许多麻烦,可以不确定我是否有罪,以应付别人的询问,又可以不露声色地让我吃尽苦头,可以任意关押而不处理我的问题。因为,按照当时延安的法规,有期徒刑最高刑期是5年,超过5年的就是死刑,而寄押却不受这个限制。
事实正如我分析的这样,我一下子被押了7年之久,而且从未有人找我谈过话,更没有宣布我的罪状是什么。成了当时在延安既未被枪决、又坐牢超过5年的特殊囚徒。
1940年,我和爱人薛玉兰离了婚。我被捕后,她们母女的生活状况怎么样,玉兰没和我讲过,但我却可以想象她们的艰难和困苦。正因为如此,我毅然同意和她分开了。我不能再让她们为我吃苦,但是,一样分别两样情,为了爱而分手与打散的夫妻毕竟不同啊。
监狱的生活自然是更难了。
犯人穿的是一种一边红一边黑的对襟衣服。以胸背的中线为界,左边红、右边黑,泾渭分明,十分对称。每人头上一条不宽不窄的“马路”(每人的头都从中间推光,两边留头发)。
对我这个十年来一直指挥别人的官儿来说,这副模样儿实在是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当然,这毕竟还算次要的方面,更厉害的还是实实在在的犯人生活。
有的人可能知道,监狱的日子要比拘留所好过一点,那时也一样,不判刑的比判刑的更受罪。判了刑的犯人可以在监狱外面上山去开荒种地,至少可以呼吸一点新鲜空气。而我这个寄押犯同未决犯人一样待遇,连劳动的机会也没有。而且,从1939年元月一日,又不知是谁指使(反正不是高等法院决定)给我戴上手铐脚镣,成了未决犯中最重的犯人。
按照惯例,被判死刑的往往都带镣,处决犯人时都从这些人中往外提。所以,每当要处决犯人时,我就把新衣服穿上,等着叫我的名字。
在5年零4个月的带镣生活中,我不知经过了多少次这种场面,作了多少次走的准备。开始几次听到没有自己的名字,还有点庆幸之感,到后来,反而为没有自己的名字而感到奇怪和稍稍的遗憾了。
看来,人在精神上承受折磨的能力也是可以锻炼提高的,只要在打击之初经住了考验,后面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我不仅没有死在监狱里,也没有得什么病。如果“寄押”是康生想置我于死地的又一着棋,那么,他的阴谋又破产了。
1944年6月4日,在我被捕6年11个月之后,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找我谈话。这是我在押期间第一次有人代表组织找我谈话,也是最后一次,从此以后,我基本上获得了自由。
雷院长的谈话非常简单,他说:“你是属于保安处的人,是寄押在我院的,我院无权过问和审理你的问题,所以无法找你谈话。你的事有原因,有曲折,将来党会告诉你。现在宣布释放你。出去以后,好好工作。现在,你暂时留在我院看守所帮助宋所长一段工作。"
世界上的事情是复杂的,但作为结果却是简单。
7年的牢狱生活就在这几句话中结束了,就像当初我同康生谈了几句话就立即被投入牢狱一样。但是,究竟是哪一级组织、哪位首长同意让我先出来,我至今也搞不清楚。
出狱以后,我就在看守所帮助工作。
在这期间,薛玉兰又来看我(这时她已结婚),并应我的要求,把我的女儿陈瑛送到了我的身边,有女儿在我的身旁,孤苦的心灵总算有了一些慰藉。
但是,我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我的正式工作还没有分配,我还要为摆脱我头上的魔影而费一番苦心。
我在看守所帮助工作,一帮就帮了一年多。在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很少出门。说不清是一种什么心理在支配,我简直怕见人。但是,我尊敬的几位首长哪里,还是都去了。
我先到了罗瑞卿那里。见到分别了六七年的老首长,我又激动,又羞愧,自然也有几分委屈。有满肚子话要说又不知从何说起,终于也没有说。
经过几年手铐脚镣的磨炼,我毕竟成熟一些了。说什么呢?难道还要让老首长为难吗?
罗教育长见到我也很高兴,他主动询问了一些情况,并留我在他那里吃饭。饭桌旁还坐着叶剑英首长和郝治平,罗瑞卿向叶介绍我说:“这是陈湖生,犯了点小错误,押了他六七年!”
叶剑英含笑点头:“我知道。”
临走的时候,罗教育长送了我一双袜子。到了彭德怀那里,别有一番气氛。彭总就是彭总,一见面就大声对我说:“小陈啊小陈!你是怎么搞的嘛,我的好地方你不学,我的坏毛病倒都学去了!”
我一听自然明白,这是指我同康生吵架甚至动手打了他的事。
彭总又接着对我说:“我找××谈过,他有点害怕。你要主动找他们去谈,消除你们之间的隔阂。”
彭总还给我写过类似内容的信。(文革时期我把这封信连同罗瑞卿总参谋长写给我的信一并交给和平街13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苏桂兰处的军代表了。因为那时他们要审查我这段历史。我把彭总和罗总长的信作为我无罪的证据拿出去了。但适得其反,后来有人又据此说我“与彭德怀有勾结”。现在此信不知在什么地方)
在我离开彭总的时候,他好像与罗瑞卿约好了似的,又给了我一双鞋,一双袜子一双鞋!
后来我又去看望了胡耀邦。耀邦告诉我:“我去要过你,××说,你在狱中组织犯人逃跑。你自己不愿出狱。”
听了这话,我的心又是一紧。在我入狱以后,确实出现过一次犯人企图逃跑的案件,但那不是我,相反,恰恰是我发现后报告的。
那个企图逃跑的人叫顾则平,上海人,是随第三国际的张浩一起来到延安的。在狱中我见到他时,也是个未决犯,也被戴上了脚镣。他为什么被捕,我不知道,因为那时狱中有规定,犯人之间不许询问彼此的案情。
有一天夜里,我听见有“嚓嚓”的响声,听了一会儿,从方向上判断是顾则平在锯脚镣。我是未决犯人的队长,如果他逃跑了也会找我算账。我赶紧找到看守所宋所长汇报此事。
后来找顾则平谈,他也承认是要跑到西安去。这件事看守所长知道得清清楚楚,绝不会汇报错了。可为什么××却还要嫁祸于我呢!
我没有发火,只是非常认真地告诉耀邦,那不是我,是顾则平,而且是我发现的,并表示要去高等法院写个证明材料。耀邦当即说:“那很好。”
后来我把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写的证明材料交给了胡耀邦,他看了以后说:“我明白了。”再没说什么话。
从耀邦那里回来以后,我已意识到,康生等人到现在仍没打算放过我,如果按彭老总的指示去找××谈,也不一定能消除隔阂。所以我必须离开保安处,摆脱他们对我的控制。
恰在这时,××提出要我去延安大学学习。这看起来是好事,其实不然。延安大学不同于抗大,到那里学习实际上是对内审查,等于是第二保安处,康生等人还可找借口害我。××的这一要求更坚定了我迅速离开保安处的决心。
我苦苦思索着脱身之计。终于想了一个不太高明但还可行的办法,那就是要求判刑。
高等法院一判刑,我就不是保安处的“寄押犯”,而是高等法院管的犯人,出来以后就得由边区政府重新安排,保安处再要人就不容易了。
再说,我已坐了7年牢,再判刑也超不过这个时间,所以,“判刑”不过是补个手续罢了。
主意已定,我便去找边区政府主席林伯渠。林主席不在家,见到了民政厅刘景范厅长(刘志丹的弟弟)。我就向刘厅长提了我的要求,但没敢说我的真实想法,怕引起更多的麻烦,所以,就大大耍了一个“滑头”。
我对刘厅长说:“我在监狱中当了好几年的犯人队长,在街上经常碰到出狱的干部和群众,他们都说我是长征老干部,什么问题也没有,却坐了7年监狱,现在又放了。我觉得,这些议论对党的影响不好,不如给我判个刑。判了刑;人家知道我有‘错’,议论就少点了。这样做,对党有利。”
刘厅长听了以后还表扬我说:“不愧是老同志!好同志!处处考虑党的影响。”
三天后,边区政府通知高等法院雷经天院长,说:“陈湖生要求判他5年徒刑,我们认为他的要求很好。”雷院长接到通知后;又奇怪,又生气,已经释放一年多,为什么现在又要求判刑。于是立即找我谈话,说:“你在搞什么鬼?出来一年了,你自己又要求判刑!”
对雷院长我没有丝毫隐瞒。因为我知道他是一位老同志,两次受到左倾路线的打击,被开除过党籍,也被捕过。
我向雷院长谈了前前后后的详细经过,并说康生现在还不放过我。我的谈话得到了雷院长的理解,他和我商量怎么办。
雷院长问我:“以什么罪名判呢?渎职罪行不行?”我说:“渎职怕不合适,渎职是放弃职责,不执行任务。一般情况不能判刑,只受行政处分。”“那怎么办呢?”我说:“反正是作戏,干脆作得真一点,就说我贩卖大烟,对抗领导吧。这两件事也有影儿,外面的人也信。”
于是雷院长同意了我的意见。
1945年5月30日,在我出狱一年以后,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以“贩卖大烟,对抗领导”的罪名对我宣判,判处我5年徒刑。
作者简介
陈湖生1945年获释后,改名陈复生,后任察哈尔军区供给部副政委,1949接到任察北军分区政委兼骑3师政委命令时,被罗瑞卿点名调入公安部。1950年任公安部一局副局长,后改任公安部劳改处处长,兼新生公学教育长,1952年“三反”中被判刑5年、缓刑2年,开除党籍,1955年提前释放后,任青海省公安局德令哈农场五站站长、副场长,“文革”中遭冲击,下放朝阳街和平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1981年平反,恢复党籍后任公安部劳改局顾问(正局级),享受正局级待遇与正部级医疗待遇。1982年,七十一岁的陈复生离休,2010年享受正部级待遇,2013年102岁在北京逝世。晚年的他双目失明,经过他的口述,家人整理成《九死复生:一位百岁老红军的口述史》。
选自《九死复生:一位百岁老红军的口述史》来源:老事旧人、老知青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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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存档于:2026-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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